
山西晚报·山河+讯 近日,浙江绍兴一名患者因脚部受伤,前往越城区马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院方开具的口服药用法标签出现严重错误——本应“每次2粒”,却被标注为“每次21粒”。患者按此剂量服用后出现身体不适。4月26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从该中心获悉,患者反映的情况属实,目前医患双方已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并获得患者谅解。
据悉,今年3月,患者殷女士因脚伤到绍兴市越城区马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医生为其开具了云南白药胶囊,药盒上贴有用法用量标签,注明“一日四次,每次21粒”。在取药窗口询问如何服用时,工作人员答复“按医嘱服药”。殷女士当场服下21粒,当天下午又服用21粒,两次共计42粒。

随后,殷女士出现恶心、呕吐等不适症状。其亲属查阅药品说明书后发现,该药明确标注“一次1~2粒”,立即叮嘱其停药。事后,殷女士返回医院核实,医护人员确认实际用药剂量应为“一次2粒,一日四次”。院方随即安排其进行血常规、生化等检查,结果显示葡萄糖和乳酸脱氢酶两项指标异常升高。
事件发生后,院方建议通过专业机构鉴定以确定后续补偿标准,并承诺承担全部鉴定费用。公开资料显示,云南白药过量服用的主要风险包括出血倾向、肝肾功能损伤及胃肠道刺激,严重时甚至可能危及生命。

4月26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致电越城区马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名工作人员证实:“患者反映的情况属实。目前双方已就补偿事宜协商一致,并获得患者谅解,具体情况以官方通报为准。”
据该中心4月24日发布的情况通报,事件发生后,中心已为患者提供免费检查、治疗及随访服务。针对暴露出的管理漏洞和人员责任问题,越城区卫健局已成立专项调查组立案调查。同时,中心已开展全面自查整顿,并对涉事医生、药剂师启动问责程序,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