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立足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和文物保护的现实需求,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作出科学系统的法律规范和制度安排,为新时代革命文物资源保护利用和革命文化传承发展提供了坚强法律保障。
一是从国家治理和制度安排上,明确规定文物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
二是从发展理念和工作要求上,明确规定国家发展文物保护事业,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
三是从革命文物保护范畴和实施主体上,明确规定对与中国共产党各个历史时期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和伟大建党精神等有关的文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保护。
四是针对文物资源的普查调查和资源管理,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文物普查和专项调查,全面掌握文物资源及保护情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加强对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的动态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送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五是围绕加强文物资源的价值挖掘和文化传承,明确规定国家支持和规范文物价值挖掘阐释,促进中华文明起源与发展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
六是围绕推动文物保护利用科学研究、科技融合、社会参与,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开展文物保护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适用的文物保护技术,提高文物保护的科学技术水平。加强文物保护信息化建设,鼓励开展文物保护数字化工作,推进文物资源数字化采集和展示利用。鼓励开展文物利用研究,有效利用文物资源,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产品与服务。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投入文化遗产保护。
七是围绕统筹协调文物资源保护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制定有关规划,应当根据文物保护的需要,事先由有关部门会同文物行政部门商定本行政区域内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措施,并纳入规划。在旧城区改建、土地成片开发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事先组织进行相关区域内不可移动文物调查,及时开展核定、登记、公布工作,并依法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建设性破坏。
八是围绕文物资源的活化利用和教育功能发挥,明确规定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向社会开放。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管所、考古遗址公园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众开放,采用多种形式提供科学、准确、生动的文字说明和讲解服务。鼓励和支持文物收藏单位收藏、保护可移动文物,开展文物展览展示、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等活动。
九是围绕文物安全与管理责任,明确规定因违反本法规定造成文物严重损害或者存在严重损害风险,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照有关诉讼法的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同时,针对文物执法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大幅提高了文物违法罚款额度,明确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文物行政部门、文物收藏单位、文物销售单位、文物拍卖企业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充分体现了党的文化遗产理论创新成果,体现了党对文物价值的新认知,对文物工作规律的科学把握。贯穿了文物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政治要求,贯穿了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的科学理念,体现了应保尽保、统筹协调、系统性保护,构建“大保护格局”的整体思路,突出了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
新增的法律条款和修订内容,坚持与时俱进,不仅将党和国家在新时代探索实践的文物工作新理念、新要求,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举措转变为对全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准则,明确了文物的基本概念,增加了文物普查调查制度等6项基本制度,文物工作要求等8项保护要求,文物价值挖掘阐释等10项鼓励支持措施,3项表彰奖励措施,而且在法律章节与条目的设置上,在文物概念的定义、分类上,在法律文本表述上,更加精准、科学和规范,更加注重法律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尤为突出的是,法律在第一章总则增设第十二条,就加强对与中国共产党各个历史时期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和伟大建党精神等有关文物的保护,提出明确要求。这不仅填补了原有法律的空白,而且极大拓展了文物的内涵和外延,彰显了新时代党对革命文物工作、对传承弘扬革命文化、继承发扬伟大建党精神的高度重视和法治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文化建设摆在治国理政突出位置,围绕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革命文化传承发展,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中央深改工作会议,走进革命旧址、革命纪念场馆考察视察,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发表系列重要论述。明确指出革命文物承载党和人民英勇奋斗的光荣历史,记载中国革命的伟大历程和感人事迹,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弘扬革命传统和革命文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激发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的生动教材。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革命文物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发挥好革命文物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精神力量,信心百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强调红色资源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珍贵资源,保护是首要任务,要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要加强科学保护、整体保护和系统保护,统筹好抢救性保护和预防性保护、本体保护和周边保护、单点保护和集群保护等。每一个历史事件、每一位革命英雄、每一种革命精神、每一件革命文物,都代表着我们党走过的光辉历程、取得的重大成就,展现了我们党的梦想和追求、情怀和担当、牺牲和奉献,汇聚成我们党的红色血脉。红色血脉是中国共产党政治本色的集中体现,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力量源泉。中国革命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清醒剂、营养剂,革命精神是党和国家的宝贵精神财富,跨越时空、永不过时。要开展系统研究,深入挖掘红色资源背后的思想内涵,准确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历史虚无主义。要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根据地的故事、英雄和烈士的故事,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确保红色江山永不变色。要充分发挥红色资源育人功能,深入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讲好中华民族故事,大力宣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努力培养更多让党放心、爱国奉献、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这些新理念、新论断、新要求,着眼党和国家长远发展和文化强国建设目标,立足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实际,既是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也是实践经验的总结升华。深刻阐明了革命文物的价值内涵和做好革命文物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刻揭示了革命文物保护和利用、红色基因传承和发展的辩证关系,革命文物、革命文化、革命精神与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与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辩证关系和内在逻辑,深刻回答了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中一系列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共同构建起了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理论基础和法治基础。
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文化思想的指引下,革命文物工作发生历史性、全局性、根本性变化。革命文物保护管理体制和制度体系加快构建,国家文物局设立革命文物司,28个省(区、市)、30多个地市设立革命文物行政管理机构。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中央国家部委联合推出50余份相关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提出总体要求;国家文物局印发《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作出细化安排。国家文物局、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革命文物工作的通知》,加大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投入力度。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体制改革、纳入财政预算、纳入领导责任制、纳入人才队伍建设。
革命文物资源家底基本摸清,全国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达到3.6万余处,其中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3万处;国有馆藏可移动革命文物100万件/套,其中珍贵文物5万余件/套。开展长征文物、抗美援朝文物、东北抗联文物资源调查,核查确认长征遗址遗迹2129处、抗美援朝遗址遗迹338处、东北抗联遗址遗迹602处。建立革命文物大数据库,对革命文物保存状况实施动态管理,推进革命文物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公布革命历史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46部。革命文物工作基础更加扎实,保护利用的系统性、持续性、针对性不断增强。
革命文物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全国实施革命旧址维修保护行动计划和馆藏革命文物保护修复计划,项目总计超过3000个,革命历史类文物保护单位重大险情基本消除。公布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37个,依据革命文物资源特点,实施集中连片保护。国家文物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革命旧址和纪念场馆讲解服务、缅怀纪念活动的通知》《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导则(试行)》《革命旧址展示导则(2023)》,推介全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优秀案例,开展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文旅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红色旅游发展和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项目建设的通知》,强化红色旅游开发管理。国家文物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东北抗联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协同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文物保护单位革命旧址开放率达到95%。
革命文物展示传播推陈出新,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香山革命纪念馆等一批标志性场馆建成开放,北京大学红楼、国立蒙藏学校旧址等一批重要革命旧址完成修缮、对外开放,全国革命历史类博物馆纪念馆总数达到1644家,每年推出各类展览4000多个,接待观众6亿人次以上。“共和国印记”——纪念新中国诞生75周年系列主题活动、“和合中华同心筑梦——革命文物精品展”巡展、“党的故事我来讲——争做红领巾讲解员”实践体验活动,“纪念馆里的思政课”“行走的思政课”“主题游径上的思政课”,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好评。革命纪念场馆日益成为党史学习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阵地,成为国防教育、学校思想政治教育、铸牢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研学基地、实践基地。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红色旅游、城乡建设、文化消费深度融合,日益成为乡村振兴、老区发展和繁荣文化市场的重要力量。
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文物工作方针和文物工作要求,才能确保革命文物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只有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良法善治,才能确保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沿着法治化的轨道高质量发展,让历史说话、让文物说话,充分彰显革命文物资源的独特价值和精神文化魅力,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凝聚起强大精神力量。